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印章使用与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30日    访问次数: 463

各二级学院、体育教学部,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印章使用与管理,优化用印审批流程,提升服务质效,严明用印管理纪律、防范用印风险,结合学校实际“学事通”线上用印申请流程进行了优化和完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用印流程

第一步:申请人在“学事通系统提交申请(手机端和电脑端均可)。申请人准确选择印信(文件)名称、填写印数,如实、清晰填写用印事由,根据用印材料选择相应审核部门、上传附件(如无需归口审核的选择,无需上传附件),并填写本人有效手机号码,便于审批沟通。

第二步:用印申请人所在单位审批。

第三步:审核部门审批。无需审核部门审批的,该环节自动跳过。

第四步:党委、院长办公室审批及线下用印。线上所有审批环节全部通过后,申请人携带完整纸质材料原件,至党委、院长办公室办理线下手续。

存在用印事由模糊未按要求勾选对应审核部门、上传附件不规范等情况,党委、院长办公室将予以退回,待修正完善、补齐信息并重新审批通过后方可线下办理用印。

上传附件相关要求

为便于部门审核,提高审批效率,凡勾选审核部门的,须同步上传附件(涉密材料除外),相关要求如下。

1.科研/教学项目申报需上传申报通知、申报书盖章页;项目结项需上传结项报告盖章页;科研/教学奖项申报、专利优审/快审/预审等需上传用印文本,材料篇幅较多时,可上传材料盖章页。

2.学生各类创新创业竞赛报名需上传报名表,获奖证书用印需上传获奖名单。

3.教职工在职证明/收入证明、访学研修、兼职申请、工伤申报、子女入学/出国相关证明材料上传用印的完整文本

4.对外项目投标需上传《对外投标申请表》正反面盖章页。具体要求详见校园网通知公告栏《关于进一步规范科研项目投标管理的通知》。

5.审核部门如有其他要求,以审核部门最新实际要求为准。

注意事项

1.用印申请人填报用印申请时,须真实、准确、清晰填写用印事由,不得模糊表述、虚假填报,确保审批人员可精准核实用印用途。

2.各类科研/教学项目申报、项目结题、奖项申报、专利优审/快审/预审等须由科技处、社科处、教务处等相关归口部门审核通过;学生相关的创新创业竞赛用印须由创新创业学院审核通过;子女入学/出国所需相关证明材料、教师在职证明/收入证明、访学研修、兼职申请、工伤申报等须由人事处审核通过。

3.学生各类材料用印由各二级学院严格审核把关。其中,学生政审材料须由二级学院相关负责老师填写意见、签名方可盖章;英文版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材料须由二级学院审核无误方可盖章。

4.各类合同、协议用印不适用本常规用印流程,由对应归口部门按照其自有审批流程办理

自科类横向科技合同由科技处审核后,加盖常州工学院科技合同专用章3;社科类横向科技合同由社科处审核后,加盖常州工学院科技合同专用章2;其余合同、协议由发规办审核后,加盖常州工学院合同专用章

5.严格遵守印章使用管理规定,严禁在空白纸质材料、空白表单及文件非指定用印位置加盖各类学校印章,严防违规用印风险。

6.使用过程中如有疑问,可联系党委、院长办公室咨询。联系人:李娜,电话:88510014

 

 

党委、院长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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