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体育教学部,各部门:
为落实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要求,进一步加强办文办会、集中调研规范管理,助力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现结合学校实际,就进一步规范文件、会议和集中调研通知如下:
一、严格精简文件
(一)严格控制公文数量。各公文起草、拟制单位要管控好年度公文总量,坚持做到年度实际发文数量一般只减不增。
1.严格控制临时性、配套类发文。对内容相近的发文要加强统筹整合,无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对于上级文件内容明确具体且未要求配套的,原则上不制发配套文件。
2.凡法律法规、党内法规已作出明确规定、现行文件已有部署且仍然适用的,不再重复发文。对报送上级主管部门的材料,除非特别重要或上级文件明确要求的,一般采用套红头加盖印章形式直接上报。
3.对于各单位的常规性工作安排,通过校园网等方式发布,原则上不制发文件。可以通过会议部署、部门协作机制等推动落实的,尽量不制发文件。
(二)切实提高公文质量。各单位起草、拟制文件,要充分体现上级和校党委、校行政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深入调研论证,提出既符合实际又能够解决问题的实招、新招、硬招,突出公文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1.坚持“短实新”优良文风,做到开门见山、直入主题,文件一般不单列“总体要求”“重要意义”等内容,精简“保障措施”等内容,着重提出贯彻落实的政策措施,减少一般性论述,严格控制文字篇幅。
2.坚决防止以文件落实文件。对于各单位根据要求起草、拟制的贯彻上级精神的配套文件,应当直接提出具体落实措施,不得简单照抄上位文件。
3.学校发文和部门发文应严格按照学校发布的公文格式要求进行排版,确保公文格式规范、内容完整、表述清晰,符合公文处理的相关规定。
(三)强化评估审查。严格审查把关,加强前置性评估审查,对于涉及师生切身利益且涉及面广、容易引发稳定问题的制度性文件,在提交校党委常委会或校长办公会前,须进行政策性、合法合规性审查。
二、严格精简会议
(一)严格会议审批。校级会议严格执行计划管理,会议牵头部门每周四前在OA系统完成周会安排申请,党委、院长办公室负责整体统筹,每周五收集汇总下一周会议安排,报主要校领导审批后,在OA系统发布。未列入计划的,原则上不得临时增加周会安排。
(二)严格控制会议数量。
1.实行“无会日”制度,每周一、周三为全校“无会日”,原则上不安排学校层面的会议(紧急会议除外),尤其是需要二级学院参加的会议,以便各单位研究安排工作。
2.按照务实高效的原则,切实减少各类会议活动,能不开的不开,可以合并的合并。对于上级精神不刻意搞开会传达不过夜。未经主要校领导批准,不得随意召开直达基层的会议,对已直接开到基层的,不再层层召开。已制发文件的工作事项原则上不再专门开会部署。
(三)控制规模规格。严控参会人员范围、层级,只安排与会议主题密切相关的单位参加,不搞层层陪会。原则上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会议,部门副职可不参加;分管具体业务的副职参加的会议,主要负责人可不参加。
(四)提升质量效率。从严落实开短会、讲短话要求,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同时参加的会议一般不同时讲话,主要负责同志讲话或者会议主报告原则不超过40分钟,有发言安排的应当控制发言时间,不搞一般性工作汇报、表态。安排分组讨论的会议,会期原则上不超过1天半,其他会议一般安排半天以内。
三、加强调研管理
(一)强化精准调研。
1.加强调研项目、频次统筹,避免重复扎堆开展。加强深入二级学院专题调研的审核,调研发起部门要制定专题调研工作方案,经分管校领导审核并报学校党政主要领导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确保调研目的明确、方法科学、步骤清晰。
2.减少调研陪同人员,简化接待工作,主要校领导到基层考察调研,陪同的部门主要负责人不超过1人,部门分管负责人不超过2人;分管校领导到基层考察调研,陪同的部门主要负责人不超过1人,部门分管负责人不超过1人。
(二)健全调研问题反馈与解决机制。强化调研纪律作风约束,防止走马观花、高高在上,防止一味要材料听汇报、简单看报表对台账,防止名调实查、只调不研。调研发起部门要在调研结束一个月内撰写完成调研报告,经分管领导审核把关后向学校汇报。对于调研过程中发现的主要问题,调研发起部门要与相关部门协同制定解决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切实解决二级学院实际问题。
四、相关要求
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办文、办会、集中调研工作严格把关。纪检监督部门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予以通报并督促整改。
党委、院长办公室
202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