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常州工学院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常工政〔2025〕28号 )已在学校OA办公系统中发布,请关注。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常州工学院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试行)》(常工政〔2022〕32 号)同时废止。本办法如与上级新规定不一致的,以上级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