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体育教学部,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校对各类大型活动的管理,维护正常的校园秩序,结合学校实际,决定对有校外人员参加的大型活动实行报备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备内容
主办或承办单位(学校各部门、校外单位等)在我校公共场所面向校外人员举办的规模较大的活动(100人以上),均须提前报备。活动内容包括:
1.各类培训、统一考试;
2.学术年会、论坛、研讨会、专题报告会;
3.各类文艺演出、庆典;
4.招生咨询会、专场招聘会;
5.体育竞赛、科技竞赛或其他大型活动。
校外人员借用学校场馆举办活动,无论规模大小,均须报党委、院长办公室审批。
二、报备要求
各单位在拟举办活动前须填写《常州工学院大型活动报备审批表》,报相关部门审核,并经学校研究同意后方可举办。
各单位严格遵循“谁主(承)办、谁负责”的原则,主办或承办单位的主要领导是安全第一责任人,主办或承办单位应对活动的安全措施承担主要责任,要制定并落实安全措施和安全工作预案,确保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202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