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体育教学部,各部门:
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将本学期结束及新学期开学日程及有关事项安排如下,请各单位做好落实工作。
一、放假日程
2022年12月31日(星期六)至2023年1月2日(星期一)正常上班上课,元旦不放假。
2023年1月3日(星期二)
全校学生放假。
1月10日(星期二)
课程教学、课程考试及成绩上报结束,教职工放假。
二、开学日程
2023年2月13日(星期一)
上午8:30全体中层以上干部报到,开展学习培训。
2月18日(星期六)
上午8:30全校教职工报到、上班。
2月18日(星期六)至2月19日(星期日)
学生报到、注册。
2月20日(星期一)
全校师生正常上班、上课。
注:上述安排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三、有关工作安排和要求
(一)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和属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寒假期间,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及各工作组要进一步科学精准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师生生命健康和校园安全稳定。全校师生员工应自觉遵守属地疫情防控规定,做好个人健康防护。教职工离开常州(居住地)应报所在单位审批,并报人事处备案;中层干部离开常州(居住地)要同时报分管校领导审批,并保持联络畅通。后勤托管单位及入驻企业人员离开常州按网格化管理要求,报相关部门审批。
(二)学期结束期间,各部门和各二级学院、体育教学部要落实好下学期的教学和科研任务,召开相关专项工作落实推进会。
(三)放假前,全校各单位要做好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工作,关好门窗、水电,注意防火、防盗,保管好印章、钱物以及文件资料,并搞好卫生清扫。
(四)牢固树立“安全工作无小事”和“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放假前,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要加强对所属师生的安全意识教育,教育师生在假期及往返路途中注意安全,谨防各种形式的诈骗和非法传销活动,加强自我保护意识,确保每位师生安全、愉快地过好假期。
(五)离退休办、工会等有关职能部门和人员要精心组织、热心做好离退休职工、困难职工春节前慰问工作。
(六)校团委等部门要统筹安排好学生假期间的社会实践活动,学工处、国际交流学院要会同有关职能部门落实好留校学生的学习和生活。
(七)各二级学院、体育教学部及有关管理部门要做好重点校友走访和下学期开学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
(八)符合疫情防控条件的所有师生在开学时都必须按时返校,各二级学院、体育教学部、各部门届时要进行检查和统计,并将统计情况及时报送相关职能部门。
(九)寒假期间,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及学校关于作风建设的相关规定,务实节俭过好节日假期。
(十)为保证假期中全校信息畅通和有关工作正常运转,学校办公室安排人员值班。使用校级印章,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并填写《用印申请表》,经校领导或部门主要领导审核批准,用印一般在每周星期三集中办理。国交处、学工处、后管处、保卫处等职能部门假期要安排好人员值班,并将值班表于2023年1月3日前报送校办行政科。假期值班人员要尽职尽责,处理好日常事务,做好值班记录,重大事情及时向所在部门领导和学校领导汇报。
党委、院长办公室
202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