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我校2018年度部门考核工作的通知》(常工政〔2018〕136号)精神,经学校各考核工作小组评分,并经2018年第28次校长办公会评审,拟确定以下单位为我校2018年度部门工作考核“优秀”单位。现将具体名单公示如下:
一、党政职能部门、教学辅助部门、群团工作部门
1.组织部/统战部/党校
2.党委、校长办公室/档案馆
3.学生工作处(部)/人武部
4.教务处
5.人事处/教师工作部
6.教学质量评估中心/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7.协同创新办公室/产学研工作办公室
8.科研处/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处
二、二级学院、直属教学部(党政工作合一)
1.电气与光电工程学院
2.数理与化工学院
3.经济与管理学院
4.机械与车辆工程学院
5.教育与人文学院
各单位对上述考核结果如有异议,请在三个工作日内向学校提出书面意见,申请复核。
常州工学院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