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直属教学部,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6〕17号)精神,我校2017年劳动节放假安排如下:
2017年4月29日(星期六)至5月1日(星期一)放假,共3天。
节假日期间,请各单位做好师生安全教育,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师生度过一个祥和平安的节日假期。